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12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实施《
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01]103号),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的认识
近年来,我省为加强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先后颁布了《
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今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8项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农业部从今年起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公布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75项。“十五”期间,我省将建设30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推行安全质量准入制度。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给符合无公害质量标准的农产品颁发进入市场的身份证,是实行农产品质量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管理的重要举措。切实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有序化、法制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对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农产品食用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建立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成立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负责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的认定工作。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农林厅。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委员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今后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认定工作按此办法执行。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是农产品安全质量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以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建设,制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规划,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监测体系建设的投入,扶持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和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