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的通知
(川办发[2001]10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广为宣传。
2001年10月22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已于2001年10月9日起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正式对外办公。省级有行政管理职能的50个部门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窗口,集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省政府各部门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现将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窗口的50个省级部门名称,以及集中受理的589行政审批事项公告如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下列事项不再到原办事地点,直接到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一、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13项)
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一般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核准(重大项目);
3、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一般项目);
4、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重点项目);
5、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一般项目);
6、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重大项目);
7、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般项目);
8、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重大项目);
9、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一般项目);
10、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重大项目);
11、基建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核准;12、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批(一般项目);
13、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审批(重大项目)。
二、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38项)
14、四川省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和四川省进口酒零售许可;
15、四川省进口酒批发许可;16、四川省酒类产销许可(批发);17、四川省酒类产销许可(生产);18、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19、成品油仓储及权限内零售经营批准;20、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审批;21、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22、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政策审批;
23、典当行审批;24、电工进网作业许可;25、供电营业许可;26、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审查;27、化工C、D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审查;28、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29、开办农药企业审查;30、煤炭经营资格审批;31、地方性旧货市场审批;32、全国性旧货市场审批;33、跨省经营的旧货企业审批;34、省级部门及省属企业开办旧货企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