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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能源发展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

  随着“西气东输”工程的实施和东海天然气资源的扩大开发,“十五”期间,上海燃气的气源结构将作重大调整,天然气将成为主要的燃气品种,并替代现有人工制气用煤、油。天然气供应采用直供、改制和掺混方式。“十五”期间,现有的人工制气厂将加快改造,以天然气为主要原料的制气工艺将基本取代以煤炭、重油为主要原料的制气工艺,生产出的煤气可通过现有的人工煤气管网进行输配。
  除平湖首期工程已建成年供气能力4亿立方米和抓紧建设平湖扩建工程3亿立方米/年外,在落实“西气东输”的同时,还要积极争取东海西湖凹陷天然气、进口液化天然气两种气源,既要基本满足本市的天然气需求,又要保证供气安全。在西气进沪之前,“十五”前三年上海市天然气供应尚存在一定缺口,特别在冬季高峰或紧急事故发生时,供需矛盾较为突出。西气进沪之后,由于西气与东海平湖天然气在供应量上差别较大,两种气源的互补性较差,为确保供气的安全,必须采取措施增加调峰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4、电力。预计2005年上海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将达1340~1450万千瓦,年均增长6~8%;全市用电量达到650~730亿千瓦时,年均增长4~6%;人均用电量达到4500千瓦时左右,相当于香港20世纪90年代初的用电水平。
  随着上海经济结构调整、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并考虑气候变化因素的影响,“十五”期间上海电力需求的总体趋势是:全市用电量将稳步增加,但增速比“九五”时期略低,其中第三产业用电比例将上升,第二产业用电增加但比例有所下降,居民用电明显增长。
  “十五”期间,上海新增发电机组约383.5万千瓦,其中,燃煤机组240万千瓦(吴泾八期第二台60万千瓦燃煤机组、外高桥二期18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燃气机组137.5万千瓦(闸北联合循环机组20万千瓦、上海化工区60万千瓦联合循环热电项目、华能上海燃气电厂40万千瓦和金桥、松江开发区联合循环热电项目17.5万千瓦),以及风力发电4~6万千瓦。
  到2005年,计划内的市外来电有363.5万千瓦,包括上海市在华东电网投资电源项目按比例分配124.5万千瓦(秦山核电64.5万千瓦、天荒坪抽水蓄能电站60万千瓦)、三峡水电149万千瓦、华东电网90万千瓦。
  根据电力负荷预测及电力供应情况,按照2005年最高用电负荷达到1450万千瓦的高方案测算,“十五”期间上海电量供需基本平衡,但2002年、2003年电力供需矛盾较为突出,需采取增加市外来电、加强需求侧管理等多种措施,促进供需平衡。
  随着市外来电增加、市内大机组的投产及用电水平的提高,上海电网的调峰和安全保障任务将更加艰巨。
  四、“十五”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要实现“十五”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上海必须抓住“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的机遇,在保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基础上,加大能源结构调整的力度,坚持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相结合,能源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能源开发与合理用能相结合。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煤炭洁净利用。
  从控制发电、炼焦和直接燃烧用煤入手,在严格管理新增用煤的同时,加快现有用煤设施的改造,用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
  一是控制市域燃煤电厂总量。除建设外高桥电厂二期工程外,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并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加快淘汰老、旧、小燃煤发电机组。
  二是控制炼焦用煤。不再新建炼焦设施,并逐步压缩现有的炼焦规模,鼓励钢铁企业采用新工艺,用天然气替代焦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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