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厦府[2001]综1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01]35号), 认真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若干守则》(厦府[2001]综112号),确实加强政风建 设,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 良好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大力推进政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密切人民政府同人 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人民政权、保证政令畅通、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然要 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群众的安危 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群众来访接待日制度
各级各部门都要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愿望,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领导干部直接接待群众来访,是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和沟通的一个重要途径。市人民政府 领导 要关心、重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变上访为下访,通过开展约访活动、阅 群众来信等方式,亲自处理重大信访问题。要继续保持市长专线电话的畅通,加强 政府电子 信箱的网上交互功能。各区、镇、街道以及涉及群众利益较多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领 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专线电话,每月至少应确定一天为群众来访接待日,由主要领导和班子 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来访,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接待日制度关键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上,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做到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要把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和 专线电话制度作为各级政府的基本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并与落实信访工作“争‘三无 ’创‘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各级各部门都要不断提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市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干部每 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区级政府的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领导 干部下基层工作时,一律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负担。调研中要深入到群众中了解情况, 防止和克服走马观花的现象。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出一两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具有指导作用的工作调查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要建立机关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不论下基层调查研究或建立联系点,都要既立足于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又注意分析社情民意,准确掌握动态,研究防范和化解各种矛盾的有效途径,防范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