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
停止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昆政发[20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经过清理,市政府已经公布过三批取消、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认真贯彻全省整治“三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收费管理,市政府决定再次取消、停止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将这53项收费项目予以公布,并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执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
附件:取消、停止的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取消、停止的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1、西苑立交桥车辆通行费
2、西园隧道船闸吊桥车辆通行费
3、北二环路龙泉路口车辆通行费
4、校场路口通道收费点车辆通行费
5、外来人员暂住费
6、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
8、外来人员城市增容费
9、外来劳务工管理费
10、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
11、保安人员培训合格证收费
12、保安服管理费
13、公安交通协管员证收费
14、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费
15、外国籍车辆安全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