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
停止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昆政发[200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经过清理,市政府已经公布过三批取消、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认真贯彻全省整治“三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收费管理,市政府决定再次取消、停止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现将这53项收费项目予以公布,并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执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
  附件:取消、停止的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取消、停止的5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1、西苑立交桥车辆通行费
  2、西园隧道船闸吊桥车辆通行费
  3、北二环路龙泉路口车辆通行费
  4、校场路口通道收费点车辆通行费
  5、外来人员暂住费
  6、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费
  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
  8、外来人员城市增容费
  9、外来劳务工管理费
  10、外地建筑企业管理费
  11、保安人员培训合格证收费
  12、保安服管理费
  13、公安交通协管员证收费
  14、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费
  15、外国籍车辆安全管理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