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速人才培养
要使我省农业在国际竞争之中站稳脚跟,培养人才十分重要。要充分发挥农业科研单位、院校的优势,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要在我省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开办农业标准化培训班或组织专家教授、科研骨干下乡巡回培训,争取在3年内县(市)以下从事农业标准化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一遍,提高基层农业标准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
(三)加大资金投入
农业标准化是一项关系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社会公共服务项目,也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既涉及到农业生产资料、生态环境,又涉及到从种子(种苗)到种植(养殖)、采收、加工、保鲜、标志、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全过程。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标准化的投入,将用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业检测体系建设,制、修订江苏农业地方标准,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宣贯,农业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建立国际农业技术法规和国际、国外先进农产品标准信息库等各项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并按农业发展的需要逐年予以增加。
积极鼓励和动员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私营个体企业加大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投入。对投资农业标准化工作、建设质量检测手段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政策、信贷和舆论等方面予以支持,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大创新力度
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农业标准化工作发展的动力。要根据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科技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加快农业标准化创新的步伐。农业标准化工作要从行政手段为主,逐步转向以法制、经济和技术手段为主;农业地方标准制定的内容,要以市场为导向,侧重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农业地方标准制定的方式要从依靠行政部门,转向依靠农业科研、技术机构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标准的示范推广工作要从以地方政府为主,逐步转向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要把农业标准化的发展依托在先进的科学技术上,落实到先进的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之中。
(五)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很高。为加强对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建立由质量技术监督、农林、海洋与渔业、工商、财政、计划、检验检疫、卫生、环保、科技、法制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确定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与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为江苏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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