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标准的监督。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农业标准制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地方标准的制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有关标准制定的良好行为规则,不断提高标准水平。“十五”期间要加大我省新制定的农业地方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
2、企业标准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十五”期间要加快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
(二)标准实施的监督
1、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依法加强对农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市场,指导生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首先在超级市场、专卖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专卖区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安全质量指标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进行销售和交易。争取到“十五”期末,在全省省辖市普遍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取得无公害、名牌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标志的农产品要予以保护,对擅自使用上述标志的产品和企业要予以严厉查处。
2、企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企业必须按标准组织生产,并在产品或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十五”期间,在全省消灭无标生产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企业以及无标识的产品。
七、“十五”计划的实施
“十五”农业标准化发展计划的实施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宣传力度,加速人才培养,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步伐,充分发挥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才能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使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
从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大局出发,从应对加入WTO以后我省农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角度,充分认识对农业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是转化应用农业科技成果,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的必然选择,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基层干部切实提高认识,使农业标准化工作深入人心,使按标准组织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