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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全省农业标准化“十五”发展计划的通知

  今后5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对农业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农业标准化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要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为指导,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明确“十五”期间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关键措施,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做出新贡献。
  一、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方针
  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选的原理,把科研成果转化成标准,并加以实施。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使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生产和标准管理的轨道。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显著标志之一,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优化品质、确保安全质量,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这根主线,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为目标,围绕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培育发展优质名牌农产品,积极发展出口农产品,加快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加大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加强农产品检测与质量评价,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水平,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重要基础作用。
  (二)主要目标
  “十五”期间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初步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推广实施体系、检测监测体系、质量评价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技术水平比较先进,管理规则与国际基本接轨,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振兴工程,提升江苏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标准,优势和特色农产品达到优质农产品标准,出口农产品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水平,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较高市场占有率的优质名牌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围绕江苏优质、特色、高效、主导农产品制定质量标准,并形成与其相配套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标准体系,并建立国际、国内和省农业标准信息网络。“十五”期间,每年制定地方农业标准60项,累计完成300项,其中安全质量标准占总数的50%,主要特色、优质、高效、主导农产品占总数的30%,使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农产品安全质量性能基本具有相应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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