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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科技发展纲要(2001-2010)》的通知

  改革职称评聘制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离,任职资格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不与工资等待遇挂钩。科研机构可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以聘代评等多种形式。
  改革分配制度,建立与绩效挂钩的多种分配制度。搞活农业科技机构内部分配,允许农业开发性科技机构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实行“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允许技术专利和成果作为生产力要素参与分配,使科技人员的收入与其劳动价值和贡献基本相符。
  加强农业科技管理部门自身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科技运行素质。
  五、建立农业科技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
  17、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森林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水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等法规,将农业科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改革现行科技成果评估制度、奖励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制定成果归属及权益制度、保密制度、技术合同制度以及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各个环节的保护制度,明晰科技成果的产权关系,确立规范的农业科技成果有偿使用制度,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和服务等形式参与二次分配。
  18、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保障体系,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状况。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农业科技投入占农业GDP的比例,“十五”末要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农业科技发展的基础建设,重点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农业科技事业的发展。建立政府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机制,通过“绿箱”政策等形式,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建立农业科技风险投资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推广、重点农业科技基础建设和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产品商品基地建设、水利工程、种子工程、菜篮子工程、农业产业化工程和科技扶贫工程等,要在工程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技专项经费,用于与工程相关的科技工作,经费仍由工程管理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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