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卫生厅、
省药监局等《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工商局、省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7号)精神,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加大药品市场整顿力度,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发[2000]32号)精神的基础上,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从解决一些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的突出问题人手,坚持“有的放矢,重点突破,查源追踪,坚决打击”的原则,重点开展五项监督检查工作,即过期失效药品监督检查;兽药冒充人用药品监督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检查和抽验;药品广告监督检查;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对已发现的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药品监管、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追根溯源,协调行动,做到“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假劣药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制售假劣药品者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包庇、纵容、参与制售假劣药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坚决惩治不法分子和违纪人员,特别是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团伙作案、跨地区作案、高科技作案等制售假劣药品构成犯罪的首恶分子和惯犯。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假劣药品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扶正祛邪,净化药品市场环境。
二、改进对新药研制和审评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