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东引西进的重点区域
(一)大力开展与东部地区的经济合作。重点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沪等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地区的合作。依托重点产业、产品、企业,利用和引进东部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先进管理经验,推进我省产业改组、改造和优化升级。加强与跨国公司、大财团在华机构的联系,通过他们吸引国外的资金、技术、人才;同时利用沿海、沿边省份外贸渠道多、信息灵通等优势,扩大我省产品间接出口规模。
继续加强豫沪合作。合作范围突出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推进机电、汽车、轻工、纺织、化工、冶金建材、食品、医药、电子、信息产业等工业领域多种形式的合作;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3.探索电力合作的有效途径;4.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合作;5.加大对内对外贸易合作;6.加强科技交流与合作;7.探索金融、保险、证券、产权市场等方面的合作;8.加快人才培养,促进人才交流;9.拓宽旅游业的合作领域;10.加强教育合作,推进我省教育发展。
扩大同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利用广东省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加强与广东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以家电、食品、纺织面料、服装为主的轻工纺织业的合作,提高我省相关产业的档次和规模。
加强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创业中心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运用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我省的传统产业,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二)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努力开拓西部市场。重点加强与新疆、甘肃、广西、四川等省区的合作,发挥我省经济基础的比较优势,扩大适应中西部市场需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提高我省产品在中西部地区市场占有份额。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租赁、参股等形式,参与中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支持优势企业与中亚和东欧各国开展经济合作。抓住“西气东输”机遇,建设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大型化工项目,促使一批大企业使用天然气作燃料。
我省在与新疆、甘肃、广西、四川等省区的合作中,要有所侧重,即加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方面的合作,推动我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向西部转移,鼓励优势企业在新疆建立出口基地。加强与中亚、东欧等国在日用品、轻纺产品、食品、农业和机械等方面合作。加强与甘肃省在石油化工、冶金以及粮食、畜产品、果品深加工、轻工纺织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与广西壮族自治区铝资源开发和深加工及贸易合作,鼓励企业建立对越南及东南亚国家出口产品基地。加强与四川省在科技、农业、食品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