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到2002年底,高、中等学校要将预防艾滋病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到1OO%。
(五)从2002年起,大众传播媒介要将预防艾滋病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定期刊登、播放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知识、公益广告或节目。
(六)到2OO5年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一般人群:城市达到75%以上,农村达到5O%以上;重点人群(劳务输出者、医务人员等)达到85%以上;高危人群(卖淫、嫖娼、吸毒人员等)达到9O%。到2010年底,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城市达到95%以上,农村达到8O%以上,重点人群达到99%以上,高危人群达到99%以上。
(七)到2002年底,市及各市、区都要建成一支以疾病控制机构为主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专业队伍。
(八)到2002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单位和预防保健机构,全部具备独立开展艾滋病检验的能力。
(九)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单位从事口腔科、泌尿科、妇产科、皮肤科、性病门诊、血液透析室、介入性诊疗科室、院感科、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科室)的医务人员,艾滋病知识培训率,2002年底,达到3O%;2003年底,达到60%;2004年底,达到99%。
(十)到2001年底,各级、各类医院,对手术前的病人及产妇,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咨询与预防保健服务。
(十一)到2002年底,全市各宾馆、酒店、饭店、疗养院等接待单位,实施为旅客投放安全套措施。
(十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
(十三)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消除传播艾滋病的隐患。
(十四)开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相关科学的研究。
四、责任分工
(一)各市、区人民政府
制定本地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督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负责落实专项经费的投入。
(二)卫生行政部门
制定青岛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市政府做好各部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规划》的落实;建立艾滋病防治的专业队伍;负责对社会各类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组织编写艾滋病防治科普知识;负责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
(三)财政部门
根据全市艾滋病流行趋势,统筹安排预防保健专项经费,保证艾滋病的预防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