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10)(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6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6日)废止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价消[2001]319号 2001年11月19日)


湖南出版集团:
  为了规范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进一步减轻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中准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1)1775号)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中有关具体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小学教材价格。我省中小学教材各纸张类别型号的正文、封面、插页价格均已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重新核定(具体价格见附表一、二),各中小学教材出版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教材发行单位应尽量减少发行环节、降低成本费用,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发行费标准。
  二、在确保教材质量的基础上,合理选用教材用纸,各出版单位的教材用纸按以下规定核定印张价格:
  1、单色版教材使用60克以上定量纸张的,执行60克纸张的印张价格:
  2、双色版和彩色版教材(不含美术、音乐教材)使用80克以上定量纸张的,执行80克纸张的印张价格;
  3、90克、105克铜版纸仅限于美术和音乐教材,使用105克以上铜版纸的,执行105克铜版纸的印张价格。
  三、加强对中小学课本价格的监督检查,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课本价格的监督检查,对在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中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对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更改用纸类型的,对在课本印刷中短页少码的,对在课本发行中增加学生及其家长负担擅自发行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和教辅材料等行为的,要依照有关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的其他问题按国家计委、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计价格(2001)1775号文件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2年春季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