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经贸委关于在中
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1]130号 2001年11月26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经贸委《关于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是我省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工作。关于在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的意见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意见》(甘政发[2001]61号)和国家经贸委等10部委《关于
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经贸中小企业[2001]368号)精神,为改变我省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条块分割、难以形成合力的现状,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整体功能和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由信用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和困难,现就我省中小企业中实施信用代码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信用代码制度的目的
实施中小企业信用代码制度是为了建立反映中小企业基本信用情况的市场机制,指导中小企业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控制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的基础。其主要目的是:
(一)规范中小企业各种信用活动,增强信用意识,指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销售难等问题,降低融资和生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开拓能力,提高整体盈利水平。
(二)规范社会各方面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增强管理手段,加强宏观调控能力,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有效地防范金融信贷、社会融资、商业信用等方面的风险。
(三)整顿社会信用环境,打击拖欠帐款、恶意逃债欠债、制假贩假、逃废银行债务和逃税偷税等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信用代码制度的内容
(一)基本构成
信用代码由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共19位,排列顺序如下:(附表略)
信用代码说明:
①省别号(第1-2位)表明企业所在省份,我省中小企业一律填写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