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市公用事业局为组长单位,市化工医药管理局参加,主要对天然气站、液化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燃气市场等燃气行业各单位进行检查;
第二组:市商贸委为组长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参加,主要对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以及餐饮、商业网点行业各单位进行检查;
第三组:市文化局为组长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局参加,主要对文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行业各单位进行检查;
第四组:市人防办为组长单位,由各区县人防办参加,主要对平战结合人防地下工程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
第五组:市建委为组长单位,市轻工局参加,主要对正在施工的建筑装修工程进行检查;
第六组:市旅游局为组长单位,市文物园林局参加,主要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旅游度假村、星级宾馆饭店、旅游名胜景点进行检查;
第七组:市公安局为组长单位,市安监局参加,对各区县政府及上述六个检查组今冬明春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今冬明春消防综合治理工作自12月1日开始至明年3月15日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12月1日至明年元月15日为检查整改阶段,明年元月16日至3月15日为复查及整改督办阶段。各区县政府及各检查组长单位,应分别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及信息上报工作。信息联络员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请及时报知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以“生命?消防?家园”为主题,以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以及防火、灭火、火灾逃生知识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辐射面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前后掀起高潮。消防宣传要注重实际效果,避免走过场,要注重发挥各乡镇、街道、厂矿、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区物业管理部门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确保各项消防法规在基层的落实。各新闻单位要紧密配合,积极开辟消防专栏和专题节目,及时报道冬春消防综合治理工作动态,追踪采访、报道冬春消防工作热点问题,公开曝光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各类违法违规案例,宣传消防常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在社会上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氛围。各区县要积极组织职工群众参观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消防队站和我市消防安全教育基地,通过直观的演示和宣讲,增强广大市民群众消防安全自觉性,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抵御火灾的能力。
四、加强执勤备战和安全值班,做好一切灭火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