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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核定瑞金医院等四家医院特诊部挂号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核定瑞金医
院等四家医院特诊部挂号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沪价费[2001]092号、沪卫财收[2001]43号 2001年12月10日)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瑞金医院、市九医院、新华医院(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你们4家医院关于特诊部挂号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决定,核定你们4家医院设立的特诊部挂号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瑞金医院:60元/人次
  二、市九医院:50元/人次
  三、新华医院(儿童医学中心):6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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