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可以填开“专用缴款书”
的成套机电设备供应公司名单(第九批)的通知
(沪税进[2001]39号 2001年12月11日)
根据上海市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的来函推荐(沪机电出[2001]第14号),现将可填开“专用缴款书”的成套机电设备供应公司名单(第九批)下发给你们。请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字[1996]8号)中“成套机电设备供应公司销售给出口企业用于出口的成套机电设备可开具专用缴款书”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对符合开具条件的出口成套机电设备项目,方可为其开具“专用缴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