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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铝工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铝土矿资源稳定供给意见》的通知

  (二)乱采滥挖、破坏浪费资源现象严重。当前我省铝土矿山中大部分为民采矿山,由于集体、个体采矿规模小,技术、设备、工艺、管理落后,采选粗放,采富弃贫,资源综合回收率只有30%至40%。多年来,破坏性开来已消耗约1亿吨资源,全省39个铝土矿床均有不同程度的破坏性开采,有些矿床残留部分支离破碎,难以再次回来。另外,由于民采矿山普遍存在生产落后、管理不善的现象,事故隐患较多,对全省铝工业的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三)流通秩序混乱,无序经营,收富拒贫,浪费严重。一是一些大型氧化铝生产企业在我省争抢富矿,收购品位铝硅比均在10至13以上,高出全省铝土矿平均品位2倍,导致铝土矿开采中采富弃贫现象严重,大量矿石丢弃,加剧了资源的破坏和浪费。二是铝土矿市场低价收购、盲目竞争问题突出,加上缺乏监控手段,铝土矿资源税流失也较为严重。据初步测算,全省每年资源税损失达4500万元左右。
  (四)铝土矿中季节性的民采矿点较多,国有骨干矿山少,难以形成稳定的供矿渠道。1989年国家计委、地矿部在我省划定了14个国家规划区,由于正规矿山开采成本远远高于民采,大部分没有按规划建矿,矿石主要靠民采和联合办矿提供,不利于我省铝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我省铝土矿资源稳定供给的意见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要实行最严格的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指示,有序开发铝土矿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的原则,统一规划,强化管理。在加大地质勘查投入,提交新的矿山基地的同时,切实搞好探明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开源”与“节流”并重,确保未来5至10年我省铝工业发展对铝土矿资源的需求。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由省计委、国土资源厅牵头,会同省冶金矿山管理办公室、省有色地矿局、省地勘局及长城铝业公司(含中州铝厂),制定我省铝土矿资源现状及持续供给对策,在此基础上,尽快编制《河南省铝土矿资源“十五”计划及2015年发展规划》。
  (二)在全省开展铝土矿开发利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结合全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治理整顿活动,开展铝土矿勘查、开采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矿山,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开采活动。由省经贸委牵头,结合全省非煤矿山的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工商局对已颁发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的铝土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新审查核准。铝土矿探矿权、采矿权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省矿山资源规划》执行。省环保部门要加强铝土矿开采过程中的环保管理和监督,对已造成的环保问题,要依法加强治理力度,促使生态环境的不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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