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
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1]141号)
西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订的《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2000年11月起在市级机关全面展开。总的来看,我市这项工作起步早、行动快、力度大、成效比较明显,对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距中央的要求,和先进城市比较起来,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不失时机地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加快这项工作。现就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江泽民“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联系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努力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推进政府机关的职能转变和廉政勤政建设。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凡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依据过时或政府部门自设自定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要保留的审批项目,必须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环节减少、内容透明、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