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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二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

安徽省第二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的通知
(皖地税[2001]279号 2001年12月11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我省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名单(第二批)通知你们,并请依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皖地税[2001]218号)中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等8户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附后)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自其享受免税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附件:

安徽省第二批列入全国试点的担保机构名单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序号   试点担保机构名称       体系代码  市县
1  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ZXD00079  合肥市
  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其他机构
序号    试点担保机构名称      体系代码  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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