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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1年至2005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实施规划的通知

  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主要是环境或自然疫源因素所致,不论采取什么措施,致病环境和条件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甚至永远不可改变。当前,虽然多数地方病发病得到控制或基本控制,但这种控制需要持久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的防治措施予以维持,全省地方病患者仍有300余万。陕北地区的原盐还占领着很大的市场,全省实现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任务还很艰巨;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改灶(炉)步伐比较缓慢,现已查明饮水型中、重病区84万人口急需实施改水降氟,煤烟型病区22万户85万人口需要改灶(炉);一些生存条件差、难以实施有效防治措施的贫困县地方病重病区,有6.4万人口需要搬迁,从根本上解决防病和脱贫问题;布病疫情尚未得到根本控制,去年陕北局部地区又暴发鼠间鼠疫流行;少数设区市和部分县地方病防治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经费投入不足,工作条件落后,有效的防治措施不能很好地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一些病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难以脱贫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为了加速改变这种现状的进度,省政府确定继续实施“惠民工程”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再打一个5年地方病防治战役。
  二、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机构稳定、经费保证、依法管理的防治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以地方性氟中毒防治为重点,持续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稳定控制克山病、基本控制大骨节病和布病发病,杜绝人间鼠疫发生。经过5年奋战,力争3年控制发病,主要控制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5年使我省主要地方病的危害得到基本消除。
  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不渝地坚持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基本方针,采取以“双补双改”(补碘、补硒,改水、改灶)、异地搬迁、退耕还林(草)换粮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青少年新发,满足病区群众最基本的健康需求,推进病区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
  三、任务和指标
  (一)地方性氟中毒。
  完成榆林、渭南、咸阳、延安、宝鸡、商洛、西安7市41个县区已查明的中、重饮水型病区84万人口改水降氟任务;完成安康、汉中市9个县区煤烟型病区12.5万户50万人口改灶(炉)任务;在榆林、延安、宝鸡、汉中、商洛5市11个贫困县病区175个生存条件差、无低氟水源可供饮用的重病村,力争完成异地搬迁2385户1.1万人口;在已改水改灶(炉)病区,治疗氟骨症病人950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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