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荆门城区
至子陵公共交通票价的批复
(鄂价能交[2001]332号 2001年12月19日)
荆门市物价局:
你市《关于调整荆门城区至子陵公交线路票价的请示》(荆价工[2001]19号)收悉。由于燃料价格调整和新增营运车辆等因素影响,城市公共交通营运成本支出大幅度增加,企业亏损。根据国家计委的有关规定和你市听证会的意见,同意调整你市公共交通票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汽车客票价格,你市城区至子陵线路车票价,由现行全程0.70元/人次调整为1.00元/人次。短程0.50元/人次暂不调整。
二、公汽公司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