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0所普通高中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中城郊六区16所,五县两区4所。5所普通高中实现教学技术现代化,有2—3所普通高中达到示范高中标准。
——2005年20所普通高中完成标准化建设,其中城郊六区12所,五县两区8所。5所普通高中实现教学技术现代化,有2—3所普通高中达到示范高中标准。
(三)分区县实施计划
“十五”期间,城郊六区76所普通高中(占六区高中总数55.9%)、五县两区24所普通高中(占五县两区高中总数45.3%)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其中8—12所达到省级示范校标准。分年度分区县实施计划见下表(略):
注:1.全市普通高中总校数中单设普通高中48所,完全中学114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7所。
2.全市普通高中189所,其中教育部门办82所,企事业办69所,社会力量办38所。
三、工作重点
(一)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规模效益
目前,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达不到标准的学校比例较大,学校规模小,办学效益低,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为此,拟采取以下办法加以解决。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研究,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制定切实可行的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方案。
——规模小且相对集中的学校,可以通过合校并点、联合办学等形式,扩大办学规模。
——受客观条件限制、规模难以扩大的企业学校,可通过改制、企地共建、企有民办、股份合作、建立教育集团公司等形式促使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生源不足的民办学校可通过民办和民办、民办和公办,特别是和“名牌”学校联合办学等形式,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扩大生源,提高学校规模。
(二)多渠道筹措经费,提高办学投入
——教育部门办普通高中校建资金、设备购置等所需费用,纳入市、区县两级财政,设立校建、教学仪器专款。
——积极引进外资或与经济发达地区联合办学。
——鼓励个人或社会团体投资办学,企业学校实行国有民办、联合筹办、股份制改造等办法,重组教育资源。
——薄弱高中进行改制试点,各区县认真研究,对辖区内薄弱高中提出改制意见。
——适当调整普通高中收费标准,高中阶段实行缴费上学,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增加个人在教育成本中的承担比例。
——发展校办产业,增加学校自身“造血”机能。
(三)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