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计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
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1]1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建设项目做到本质安全,不留安全生产隐患的重要保证。充分开展好此项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现状监控、事后处理型转化为事前预防型的重要措施,是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为贯彻落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和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精神,省经贸委、计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12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
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安监管办字[2001]39号),现就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和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
对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实行“三同时”,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内容,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现状监控、事后处理型转化为事前预防型的重要措施。各级经贸、计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管理力度,保证此项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