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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四、提高深加工水平,大力发展食用菌产业
  (十三)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发展食用菌产业。“十五”期间,要加大调整力度:
  一是调整资源利用结构。在野生食用菌采集量稳定在10万吨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人工食用菌栽培,使人工栽培食用菌资源的利用量占到我省食用菌产量的2/3以上。
  二是调整产品结构。在食用菌产品中,经过深加工、精加工的产品要占50%以上。在大力发展以食用菌为主体产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以食用菌为原料的功能性食品、保健品和新药产品。
  三是调整和优化产业区域布局。要抓紧制定全省食用菌产业的区域规划布局,明确有关地州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主导产品,形成合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十四)发展食用菌加工业。要尽快使云南野生食用菌生产从传统的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由低效益转向高效益,从生产的低水平转向高水平,大力发展以深加工、精加工为主体的食用菌加工工业。精加工的重点是开发保鲜期长的真空低温干燥(冻干)、速冻等制品和鲜品;深加工的重点是开发高附加值的相关产品,如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等。
  (十五)提高食用菌产业与旅游业和饮食业的整合优势。在旅游活动中开发“采蘑菇、看风景、品蘑菇”的特色项目,发展食用菌与旅游相结合的特色旅游产业。以野生食用菌为切入点,发展我省野生食用菌餐饮文化,将食用菌餐饮与民俗文化、振兴滇菜结合起来。开发珍贵野生食用菌和珍稀栽培菌类等菌类旅游商品,增加旅游商品的种类和数量,提高旅游商品的档次,促进旅游业与菌类产业的互动发展。
  五、实施品牌战略,创造名牌产品
  (十六)扶持名牌产品。要集中力量开发出几个有代表性的大宗品种和优势品牌,创立云南特色的食用菌精品并使之直接进入国外发达国家的物流通道,走出一条树品牌,创名牌,多创汇,占领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的产业化发展新路子。
  (十七)规范质量标准,确保产品安全。要把食用菌产品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来确保食品的安全。
  一是在野生食用菌的采集、生产、加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有机(天然)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防止产品或原料受到污染,确保食用菌产品是无毒、无害的安全食品。
  二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松茸、美味牛肝菌类、块菌类、鸡油菌、羊肚菌类等为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野生食用菌产品质量标准,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争取食用菌产业发展的主动权,提高云南食用菌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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