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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关于首批取消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关于首批取消市政府
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合政[2001]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自查清理。经过认真审核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首批取消市劳动局等19个部门100项行政审批事项。现予以公布:
  1、市劳动局 取消行政审批18项: (1)农转非 (2)乡镇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合格证 (3)技工学校招生录取 (4)企业工资标准 (5)企业增资 (6)企业工资总额指令性计划及审批 (7)转正定级人员工资 (8)国有企业招用工 (9)国有企业年度招工计划 (10)市、地范围内企业工人调动工作 (11)集体身份工人调国有企业 (12)新办集体企业转为大集体企业 (13)待业证 (14)技校毕业生分配计划 (15)技校毕业生指令性计划 (16)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企业的设立 (17)技校“农转非”招生计划 (18)对劳服企业性质进行确认帮助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市物价局 取消行政审批23项: (1)足金饰品价格 (2)早籼稻价格 (3)红小麦价格 (4)地产碳铵、磷肥、复合肥出厂价格 (5)民用煤销售价格 (6)农用硫酸出厂价格 (7)高标准商品住宅(豪华别墅)和非商品住宅房价格 (8)宾馆分等级定价 (9)地方水运客、货运价 (10)非自然垄断的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 (11)歌舞厅等级门票价格 (12)电影院票价 (13)文化演出门票价格 (14)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15)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价格 (16)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学费(下放) (17)县辖自来水价格(下放) (18)县辖供电、供水、供气安装维修等服务价格(下放) (19)县辖物业管理收费(下放) (20)县辖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下放) (21)县辖城镇市容卫生有偿服务收费(下放) (22)县辖各类专业市场交易服务收费(下放) (23)县辖民用液化气价格(下放)
  3、市土地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土地价格评估确认
  4、市乡镇企业局 取消行政审批2项: (1)乡镇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复审 (2)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子女“农转非”审批
  5、市房地产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审核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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