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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改进家庭教育,充分发挥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作用
  家庭教育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细胞工程”。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提高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文明程度,改进家庭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妇联要承担组织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学校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家教讲座、家访等形式,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了解情况,延伸教育。宣传、教育、民政、司法、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密切配合,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和讲座、展览、咨询等活动,编写有关家庭教育读物,办好有关广播、电视栏目或节目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特别是年轻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教育和引导家长走出溺爱、纵容子女或“棍棒教育”等误区,推行健康、文明、向上的教育方式,家长要以自己的良好品行做好示范,当好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坚决杜绝家庭暴力,切实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特别要注意抓好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责成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单亲家庭子女无人监护,流散社会。
  四、强化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优化、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在推进城市现代化,强化城市管理,塑造城市形象的进程中,要进一步强化社区教育、管理和服务功能,把安全文明创建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地建立青少年活动场所,争取做到有法制教育的阅报栏、宣传栏、图书室,有便民利民的教育服务设施,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创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广泛创办各类青少年法律学校,依托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要动员社区各方面力量,参加创建安全文明社区、青年文明社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各项社会公益事业。要大力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普法教育和书法、音乐、体育等兴趣培训活动,丰富青少年课外文化活动,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法制观念和思想道德文化素质。
  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开设心理辅导网站等方法,对有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的青少年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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