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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银行关于信贷扶贫工作报告的通知

  二、下一阶段信贷扶贫工作的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我行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信贷扶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贷扶贫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信贷扶贫工作措施。搞好扶贫贷款资金调度,对扶贫贷款所需资金采取“核定额度、随用随借、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足额保证供应。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贫困地区贷款项目的资产负债比例、自有资金比例,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创新实用有效的担保方式。根据产业特点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贷款期限。积极稳妥地推广小额到户扶贫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同时,要拓展信贷扶贫对象和领域,只要有利于贫困地区老百姓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就积极支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优惠利率。从严管理,加强监督,防止扶贫贷款“跑、冒、滴、漏”。
  (二)改进扶贫贷款计划下达方式。为了用足用好扶贫贷款计划,省里从每年的信贷扶贫计划额度中预留10%至20%,其余大部分计划由省农业银行和省扶贫办共同协商,并经省政府同意后,下达到市,各市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投放范围、贫困人口、扶贫贷款使用效益情况及项目情况,自主调配好扶贫贷款计划。为便于实施和及时发放贷款,建议由市向县下达一个意向贷款计划,各级扶贫办按贷款意向计划1∶15的比例向农业银行推荐项目,农业银行从中择优选贷、自主放贷。 各级扶贫办在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和立项过程中,要吸收农业银行参与,农业银行也要把好的项目推荐给扶贫办。
  (三)适当调整扶贫贷款的投放区域和使用范围。扶贫贷款要坚持“真扶贫,扶真贫”的宗旨,以贫困户增收为目标,坚持“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原则。优先安排未解决温饱的到户小额贷款项目、边远山区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续建项目和建成投产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作为扶贫贷款投放的重点,同时,要扩大扶贫贷款的使用区域,增加贫困面比较大的非国定贫困县扶贫贷款的投放,加大能够带动低收入开发型贫困户增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市场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加农户的投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支持绿色家园、农科教、农村电讯传媒、交通、能源、旅游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富县富民的扶贫项目。
  (四)盘活存量,提高扶贫贷款效益。在国家安排的扶贫资金中信贷扶贫资金是大头,盘活扶贫贷款存量意义重大。各级农业银行信贷扶贫工作要实行行长负责制,稳定信贷扶贫机构,充实信贷扶贫人员,把信贷扶贫工作摆在全行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完成信贷扶贫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收回、盘活存量扶贫贷款。要把扶贫贷款质量作为检验扶贫开发效益的重要衡量指标,列入各级政府的扶贫开发规划、资金管理、业绩考核内容,积极协助农业银行收回扶贫贷款。对收回的存量贷款实行激励政策,收回的存量贷款全额留当地使用。回收扶贫贷款与安排新增计划挂钩,多收可以增加贷款计划,完不成回收计划的,相应扣减下年度新增贷款计划。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支持农业银行做好回收扶贫贷款的工作。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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