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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河南省“十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河南省
“十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豫政[2001]136号)


  省人事厅制定的《河南省“十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豫发[2001]1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为主线,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为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总体要求
  1.确立培训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训是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关键环节,是实施人才战略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培训力度,保证公务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2.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法制建设,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依法管理,逐步实现公务员培训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公务员的培训与考核、使用、奖惩相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围绕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行政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确定公务员培训重点和培训内容。着力培养和提高公务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及现代科学知识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4.突出重点,按需施教,分类分级实施。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公务员的职业特点、职位要求和发展需要,进行有针对性、适应性的培训,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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