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区(市)县外贸发展的通知
(成府发[2001]24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区(市)县外贸到了长足发展,成为全市外贸的一支重要力量。截止目前,基本上实现了“县县有外贸”。2001年1至10月,区(市)县外贸出口总额为2.70亿美元,占全市的84.53%。但从总体上讲,区(市)县外贸的发展还不平衡,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现就加快我市区(市)县外贸发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发展区(市)县外贸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外贸出口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都是大城市带大郊区,区(市)县经济在我市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从我市经济发展的全局考虑,必须进一步加快区(市)县外贸的发展。
加快区(市)县外贸发展,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对于促进县级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经营水平,加快技术更新和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步伐;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机制、技术创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加快区(市)县外贸的发展作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推动我市经济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发展区(市)县外贸的总体目标
到“十五”期末,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力争实现外贸出口额上亿美元的区(市)县2个、上3000万美元的区(市)县4个、上千万美元的区(市)县6个,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贸出口企业。使外贸出口在各区(市)县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发展区(市)县外贸的基本原则
(一)树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指导思想。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加快区(市)县外贸发展,必须确立企业的积极性,真正由政府办外贸转到企业办外贸上来,积极支持各类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扩大外贸队伍,充分发挥区(市)县企业在全市外贸发展中的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