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行供水计量终端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用户法定计量水表必须经青岛市计量测试所检定合格,供水企业在验明合格证后方可供水。法定计量水表后供水管材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等高质量管材,管材必须经市有关部门认可,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营业服务和管理
  用户向供水企业申请供水或设施改造,供水企业接到用户供水申请并确认符合改造条件后,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改造方案,与用户签定供水用水合同和工程改造合同。工程竣工后,供水企业参与验收,进行登记,发放用水证,并负责对法定计量水表的发放、安装、编号、建档、抄表、维修、送检、管理和更换。
  交费采用委托银行代扣、代交或现金缴纳方式。对拒交或逾期不缴纳水费,并无视供水企业催欠的用户,供水企业应严格按《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和《供水用水合同》依法停止供水。对于不改造住宅,实行有偿委托代收费。
  七、产权划分和管理范围
  对于普通多层改造住宅,供水设施的产权划分以用户法定计量水表(贸易结算表)为界,表前管道(含计量表)及供水设施产权归供水企业,出现故障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表后管道及供水设施产权归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现故障由房屋产权所有人自行维修或委托供水企业有偿维修。
  对于不改造住宅,总水表以后的供水管道,仍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管理,供水企业可委托物业管理部门、家委会等实行有偿代收费。
  对于自建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经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改造并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可移交供水企业管理。未移交的,仍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管理。
  用户法定计量水表按照国家规定的水表强制检定周期,按期进行强检或更换,确保水表的正常运行。
  八、工程资金及筹措
  新建住宅供水计量终端服务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列入工程项目总投资。已建成入住住宅供水形式各不相同,改造费用也相差较大。按一般情况水表出楼测算,平均每户改造费用约900至1000元。已建成入住住宅供水计量终端服务改造工程所需资金,每户居民出资300元,其余部分由房屋产权单位、供水企业水价调整盈余和部分折旧来解决。不足部分,经市政府批准,可用自来水财政补贴给予补助。对于经市政府确认、民政部门颁发特困证的困难户,减免应由用户缴纳的部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