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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告、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2.认真组织农村广大驾驶员、操作手、修理工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重点宣传贯彻《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2年2月中旬至3月底)
  1.各级农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自查自纠,以变型运输机和进滩涂拖拉机为重点,对已核发(领取)农业机械牌证和驾驶证的逐一排队过堂,仔细审查核验。开展农机市场整治,净化农机市场。
  2.各级农机监理机关认真抓好2002年年度检审工作,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提高牌证管理、事故处理、纠正违章等方面的工作质量。第一步确保上路机检审率达90%以上,农用机检审率达70%以上,联合收割机检审率达95%,逐步做到该检全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2年4月)
  1.各级农机部门深入田头、场院、县以下道路进行巡回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上道路拖拉机和进滩涂拖拉机的路检路查,严肃查处无牌无证驾驶和超速、超载、违章载人等现象。
  2.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农机部门4月底分别上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3.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农机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地集中整治工作和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对整治不力、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验收总结阶段(2002年5月)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机局根据联合督查情况和各市的工作总结,对全省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总结情况向省政府汇报。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
  各级政府和农机部门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把农机专项整治的意义、目标和内容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加强、操作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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