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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改进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办好各级党校、干校;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党员干部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端正理论学习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与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理论学习效果。
  下大决心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实行周三、周四不召开全市性(含市直各系统)、全区性会议的制度。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尽可能利用现代通讯和技术手段传递信息,避免层层开会。要力求会议解决问题,取得实效。凡拟上市、区委常委会的议题,要按规定程序办理,不搞临时动议。会前,与会领导要熟悉议题,认真思考,做好发言准备,提高决策水平。市直部门工作关联性强的年度工作部署会议提倡合并召开,各部门需要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会议也要合并举行。除建党、建国、建军和上级有明确要求的纪念活动外,其他节日和历史性事件原则上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举行纪念大会或庆典活动。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和时间。市直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会期不得超过一天。大型综合性会议的主报告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专题会议主报告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要严格执行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参加活动的报批制度和有关规定。纯属礼仪性的活动,如各区、市直各部门的表彰、颁奖、庆典、首发式、首映式等和一般性项目的奠基、开工仪式等,不安排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也不以领导机关名义发贺信(电)或参加报刊上同贺。要严格裁减、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各部门确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检查评比活动的,须经正式报告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方可进行。检查评比要注重实效,无实质性的检查评比坚决取消;能够合并的综合性检查评比活动,应尽量合并进行,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严禁借检查评比游山玩水。
  大力精简文件、材料,规范新闻报道。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可以部门或几个部门名义发文的,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文;可以政府名义发文的,不以党政联名方式发文;可通过电话、便函解决的,不发正式文件;中央、省发至县(团)级的文件,除另有规定的,不再转发,确需转发的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不得照搬照抄。领导同志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会后又无重大修改的,一般不再重发。要改进和规范会议和领导活动的新闻报道。市领导出席部门举办的会议活动,原则上不作新闻报道;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市领导下基层现场办公、调查研究等活动,新闻报道应从实际工作出发,突出实质内容,播报时间、篇幅要尽量简短,力戒空泛和一般化。不要把市领导是否出席作为报道与否或报道规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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