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统一、规范、配套的教材体系。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审定、推荐一批适应我省各级公务员培训需要的高质量的培训教材。同时,省人事厅要组织和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写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培训教材。
(三)建立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培训施教机构体系。各级行政院校是培训国家公务员的重要基地,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办学原则,努力做到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在政府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确定和完善班次设置和教学计划,逐步形成适应政府工作需要的公务员培训教学体系。省行政学院主要承担高中级公务员的培训,市级行政院校、公务员培训中心主要承担中初级公务员的培训,其他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主要承担本部门、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综合管理,有计划地对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和有条件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的普通高校进行资格认定和培训质量评估,以确保培训质量。
(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管理工作者队伍。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行政院校和其他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要尽快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实行教师进修制度、实践锻炼制度,定期举办师资培训班,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选聘党政领导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师资资源共享。“十五”期间,省人事厅将重点培训;200名左右培训管理骨干,各地也要加大对公务员培训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引导他们主动研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规律、内容和方法,提高组织管理能力。
(五)创新培训方法。根据公务员培训特点和职业发展需要,大胆改革不合时宜的培训方法,与时俱进地采取国内外现代化的培训方法和培训手段开展培训,积极探索和推行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增强教学特色和教学效果。加快公务员培训信息化建设。
(六)加大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预算,逐步做到根据公务员培训任务下拨培训经费,确保公务员培训任务的完成。对重要培训项目,要实行重点支持。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七)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培训运行机制。实行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制度。每年年底前,下一级人事管理部门应将本年度培训情况及下一年的培训计划报上一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各部门报同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要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研究制定评估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评估,促进培训教育质量的提高。全面实行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制度,健全培训档案,建立按年度培训计划点名调学制度。各级人事管理部门要加强督查,并对培训任务、培训管理、培训质量与效果等情况进行通报。
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公务员的能力标准,根据公务员职业发展和政府工作需要,确定培训目标,并将公务员接受培训情况,作为个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密切学用结合关系。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竞争参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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