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巩固基础,完善体系”的工作思路。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工作网络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业务体系,扩大残疾人受益面。确立大社区服务观念,将社区康复、培训、扶助、文体活动和法律服务等融为一体,强化社区的服务功能,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坚持“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行。
——坚持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发挥广大残疾人自身的能动性,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残疾人工作,逐步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以缩小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为着眼点,不断构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1、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各级政府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基本社会保险,对农村残疾人逐步实行养老和大病医疗保险。加强社会救济工作,对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行定期补助和救济或寄养;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政策,开展“春蕾计划”、“幸福工程”等社会救助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各种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
2、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逐步完善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广泛开展社区康复训练;县以下残疾人康复工作网络建设、服务指导、康复训练等系统工程有较大发展,使城区80%以上、农村 60%以上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有重点地实施一批康复项目,使2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积极实施 “视党第一中国行动”国际合作项目,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年手术量增至25000例以上;巩固、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对30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工作,建立10个装配供应站,为残疾人供应10O种。12万件适用的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财政逐年增加对康复经费的投入,尽量保证因残致贫的残疾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治疗;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科学与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