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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所属机构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所属
机构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1]66号)
各县、共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央抚顺市委、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顺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抚委发[2001]38号),新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已经组成。按照国务院有益于印章管理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和部分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共39个(50个名称)制发新印章。新印章直径一律4.2厘米,从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机构改革前市政府原工作部门印章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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