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潘谢矿区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的批复
(皖价服[2001]424号 2001年12月30日)
淮南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谢潘矿区铁路专用线收费标准的请示》(淮价工[2001]170号)悉。为便于矿业集团与用户的结算,经研究,决定将张集新建专用线与潘谢矿区老专用线(即潘一矿、潘二矿、潘三矿、谢桥矿自营专用线)运输里程加权平均,收费标准综合作价。核定以上新老专用线平均运距为31.39公里,收费标准由原每吨7 .84元暂调整为10.04元。此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一年后我局将根据执行情况核定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