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是:
(一)继续推进政治理论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开展思想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清正廉明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要把自学作为经常的、主要的学习形式。公务员各类培训班,均应安排政治理论和反腐倡廉教育的有关内容。
(二)贯彻落实
《规定》,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素质和行政管理能力。
——规范初任培训。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任职。初任培训突出适应性,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全面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打下良好基础。
——突出任职培训。晋升科、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任职1年内接受培训。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须于每年年底,将下一年的任职培训计划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培训。对已经任职但未经任职培训的公务员,要分别纳入每年的培训计划。任职培训根据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重点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能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统筹协调的组织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
——深化专业知识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专业化的要求,不同部门、单位的公务员都要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十五”期间,每个部门至少要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对本系统所有公务员进行强化培训,使公务员精通行政管理知识和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成为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里手”,有效履行职位职责。
——强化更新知识培训。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每个公务员要自觉参加更新知识培训,拓宽视野,培养世界眼光。更新知识培训突出前瞻性,重点是知识经济、WTO基本知识、高新科技知识、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等内容,根据人事部每年提出更新知识培训的科目,组织公务员培训。“十五”前两年,结合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对省直行政机关1200名担任正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进行WTO运行规则培训,同时要继续抓好外语、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45岁以下的公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应达到初级,35岁以下的公务员应初步掌握一门外语,提高公务员工作技能。加强对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