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严格按照《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等法规要求,规范各类培训。加强培训法制建设,推进公务员培训的依法管理。建立公务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和考核、使用结合起来。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以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政府管理的实际问题为中心,把学习科学理论知识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引导公务员学会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四)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着眼于公务员能力建设,根据公务员的职业发展,强调“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以需求为导向,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把提高质量放在公务员培训的首位。
(五)坚持改革、创新。树立现代培训意识,运用现代培训手段,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用改革的思路研究新情况,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开发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增强吸引力和活力。
二、目标与任务
我省目前各级政府部门的国家公务员共有148918人,其中45岁以下有108733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77688人。“九五”期间,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经过各类培训,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文化结构上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大专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相当的比例;在专业结构上,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专业知识较单一,且管理类专业的比例偏低,难以适应政府加强宏观管理职能的需要,在年龄结构上35岁以上的公务员居多,知识结构老化,因此,确定“十五”期间公务员培训的目标是:
根据“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使公务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整体优化,以现代行政管理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建设一支适应“十五”期间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适应现代管理的培训运行机制,完善我省公务员培训体系,提高培训水平和培训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