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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友省人事厅关于山西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
山西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2]1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事厅制定的《山西省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一月十日

山西省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规划


  2001—2005年,是我省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经济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关键时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是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性基础工作。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印发〈山西省2001-2005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晋发[20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结合我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方针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服从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结合实践锻炼,用科学理论武装公务员,用现代科学知识充实公务员,用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公务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培训的指导方针是:
  (一)确立公务员培训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国家公务员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担负着组织经济发展,推动精神文明和法治建设,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任务。培训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应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把我省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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