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合作
1.教育合作
(1)上海8所高校与云南10所高校成建制地对口交流合作,共建1-2个高校联合实验中心和10到20个急需发展的学科。聘请上海的教授到云南相应单位兼任学科带头人,指导云南高校学科建设,合作申报博士点、硕士点、云南大学旅游与工商管理学院和复旦大学合作共建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予点和旅游博士学位点。每年从在上海任教的外教中推荐10名外专外教到云南任教。在同等条件下,对云南报考上海的博士、硕士给予优先录取,以委培形式每年接受云南高校20名优秀本科毕业生到上海高校攻读硕土研究生。
(2)发挥上海资本、教育资源优势,共同推进教育产业发展。鼓励在沪企业、教学机构到云南合作兴办教育,实施云大附中扩建等一批社会力量办学重点合作项目。
(3)建立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充分运用白玉兰远程教育网和三地州培训中心的设施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并逐步使之向昆明、玉溪、曲靖、西双版纳、大理、丽江、怒江、迪庆等地区扩展,合作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农业技术、医疗卫生、环保、民族干部、职业技能、成人教育、高级经济管理、涉外经贸等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人才培训。
2.合作实施人才战略
(1)继续做好互派干部挂职工作。上海继续向云南省有关综合部门和对口帮扶地区思茅、文山、红河三地州选派挂职干部,每批为期两年。云南每年从思茅、文山、红河三地州对口县选派县处级干部到上海对口区县挂职学习,时间3个月。
(2)上海团市委每年选派一批青年志愿者赴云南对口帮扶地区工作。上海每年选派20名科技、金融、外贸等高级管理人才到云南对口部门交流挂职,参与技术攻关。云南每年组织30名科技骨干和金融、外贸、旅游高级管理人员到上海相应部门担任专家助理或到重点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
(3)人才培训。根据培训需要,由上海与云南省有关对口部门合作,每年为云南培训所需高层次人才250名。其中,公务员50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30人,企业管理人员(MBA核心课程)70人,经济、环保、交通、旅游、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70人,外贸、金融专业人员30人。云南每年派出20名业务干部参加由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举办的培训班的学习。
3.科技合作
(1)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发挥双方优势,围绕生物技术、信息产业、新材料、机电光一体化及环保产业开展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广泛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抓好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动两地民营科技企业从事产业化开发合作。
(2)科研机构合作。发挥上海地方科研院所及中央在沪科研机构的优势,围绕云南绿色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开发,共同推进沪滇科技合作与省院省校合作,促进云南企业与上海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及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进程。
(3)建立上海张江、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与昆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合作机制。引进上海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和风险投资机制,推动两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共同发展。
4.卫生合作
继续巩固上海6所市属医院、区级医院与云南6所省属医院及地州医院的对口合作。上海为云南培养100名中、高级医疗卫生人才,其中高级医疗技术人员60人,云南从上海引进100项医疗新技术。云南选派30名卫生管理干部到上海学习。开展双向远程医学教育、人员培训及医疗咨询,组织双向远程学术交流。探索“白玉兰”卫生室的运作机制,建立农村医疗基金管理模式,确保援建的三地州3个妇幼保健中心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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