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帮扶的重点
(一)帮扶的重点地县
继续以云南红河、文山、思茅三地州为对口帮扶的重点地区,继续保持“九五”期间上海12个区县与云南红河、文山、思茅三地州22个贫困县的对口帮扶。
(二)教育帮扶
上海19个县区继续对口支援云南8个地州31个县,加强上海100所中小学对口帮扶云南100所中小学,重点帮助当地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完善九年义务教育。上海市教委向云南少数民族教育扶贫基金捐资50万元。上海教委以项目支援的形式,每年提供资金30万元继续用于为云南贫困地区20所民族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云南省教育厅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上海11所寄宿制高中优惠招收云南品学兼优的学生。上海选派教师360人次到云南支教,并为云南培训校长、骨干教师1000人次。云南每年选派30名中小学教师到上海师资培训中心接受2至3个月的培训。充分发挥三地州培训中心和三个师训基地的功能,实施对云南贫困地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鼓励、支持与云南建立校际对口关系的上海中小学吸收云南中小学骨干教师、干部到沪培训。
上海10所高校与云南10所高校开展校际对口支援,以重点学科建设、科研、师资培养为纽带,接收云南选派高校教师到上海高校进修或担任访问学者。上海高校每年安排云南高校20名管理干部到对口高校挂职学习,不定期为云南高校举办教师培训班,并不定期举行滇沪高校书记、校长研讨会。
上海15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支援云南9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上海6所旅游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年为云南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训若干名师资和管理干部。2001-2002年依托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为云南培养一批专业教师及骨干校长。
(三)科技帮扶
结合“白玉兰温饱试点工程”建设,重点做好科技示范项目的落实。积极发挥云南三地州科技中心的作用,通过技术中介、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科普活动,提高农民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形成一批科技示范项目;通过组织推广优质农产品和畜产品的种子、开展农业技术咨询服务、普及科学知识和农村医药卫生等方面知识、培训农业技术骨干等活动,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运用水平。
(四)农业帮扶
按照对口帮扶地区农业发展需要,继续实施“良种、良畜、良苗”现代科技示范项目,在继续完善红河、思茅、文山三个“三良”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面向当地农民的推广工作,以带动当地农业生产向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发展道路,巩固‘扶贫开发成果。进一步发挥上海农业科技的优势,拓宽沪滇农业合作领域,在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业机构以及市场信息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合作空间,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五)小额信贷
继续开展小额信贷,结合“白玉兰”温饱试点工程,支持优质、高效农业实现产业化,推动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储藏、运销,形成一批专业户和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为当地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打下基础。加强小额信贷资金管理,确保进村入户、滚动发展,不断扩大辐射面。
(六)劳务进沪
沪滇两地应紧密结合,继续做好劳务进沪工作,上海每年继续从红河、文山、思茅三地州输入1000名经过定向培训的、有一定技能的贫困农民进沪务工。沪滇两地相关部门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好劳务输出中碰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