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对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以切实加强对这些单位的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对财政供给的单位,全面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单位财务制度公开。财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民主理财制度,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现财政的全程监督。
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要求,调整内部职责分工,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强化自身监督管理。健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开办事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牢固树立为部门和单位服务的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观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改进工作方法,建立服务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三、改革的时间与步骤
按照一年到位、两年完善、三年规范的总体要求,对2001年县级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时间与步骤安排如下:
(一)筹备和方案设计阶段(20O0年12月一2001年3月)
省及各市、县(市、区)成立公共财政支出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审查;组织业务培训和学习;开展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宣传活动。
(二)方案审批阶段(2001年3月一20O1年4月)
各市上报所属各县(市、区)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方案;省改革领导小组审查后由省财政厅审批各县(市、区)改革方案。
(三)实施准备阶段(2001年4月一2001年5月)
各县(市、区)召开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动员会;对单位的财产物资、财务收支、银行账户。收费票据等进行全面清理;组建会计核算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做好计算机应用的准备;选择收费、罚没收入代收银行,确定银行代收网点;做好工资统一发放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市两级要加强检查指导,了解改革的准备情况。
(四)全面实施阶段(2O01年6月一2001年9月)
各县(市、区)按照省审批的方案,有计划、按步骤地稳步实施、积极推进,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提前实施。2001年9月底前,各项改革措施必须全面实施。省、市两级深入县(市、区)指导督查。
(五)总结考核阶段(2001年10月一2001年12月)
各县(市、区)对改革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各市对县(市、区)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研究进一步完善的政策措施;省里进行抽查,并对全省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