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32件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厦府[2001]综151号)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市政府经过清理,决定对32件市政府文件(目录见附件)予以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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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发 文 字 号 │ 文 件 名 称 │ 废 止 理 由 │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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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6)厦委财字第280 │市人委关于收费单位按“特种资 │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号 │金”办法管理的通知 │实际上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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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厦革指(1970)35号 │关于厦门市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更新│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 │技术改造和大修理资金的使用管理│实际上已失效 │
│ │ │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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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厦革(1979)185号 │转发市计委《关于发展区街生产生│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 │活服务事业若干问题意见的报告》│实际上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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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厦特管(1981)076号 │关于进口寄售外国烟酒免征工商税│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 │的意见 │实际上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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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厦特管(1983)202号 │关于加速特区基建工程实行经济责│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 │任制的暂行规定 │实际上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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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厦特管(1984)058号 │关于《厦门特区基本建设施工队伍│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 │及劳力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实际上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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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厦特管(1984)317号 │关于对部分工业企业试行直接对外│主要内容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 │ │进出口有关事项的通知 │实际上已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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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厦府办(1985)76号 │关于制止本市中、小学教师擅自离│新规定代替 │
│ │ │开教育工作岗位接受招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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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厦府(1986)综371号 │关于颁布《厦门市工资基金管理暂│已停止执行 │
│ │ │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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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厦府(1987)综275号 │关于厦门市与外地科研单位、大专│部分内容与现行规定不符,部分│
│ │ │院校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若干规定│内容被新规定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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