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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沪价费[2002]006号 2002年1月21日)
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你公司沪二手车司(2001)11号《上海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收取交易手续费、席位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二手车交易收取手续费、席位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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