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十五”规划的通知
(锡政发[2002]1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无锡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十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十五”规划》、《江苏省“十五”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计划》的要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已成为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制订实施意见,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把无公害农产品工作纳入行政主要首长目标考核职责范围,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领导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市政府将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考核。
二00二年一月十二日
无锡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十五”规划
一、前言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应有要求,对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为市场提供卫生安全的农产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也是为我国加入WTO后,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按照《
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办法》、《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十五”规划》、《江苏省“十五”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计划》的要求,特制定无锡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十五”规划。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无公害畜禽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十五”期间全市建成无公害粮油作物基地75万亩(其中水稻45万亩,小麦10万亩,油菜22万亩);无公害经济作物基地20万亩(其中蔬菜10万亩,果品5万亩,茶叶5万亩);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10万亩,生态养猪场10个。“十五”末年上市无公害生猪46万头,蛋品0.5万吨,禽肉1.1万吨,奶制品3.4万吨;上市农产品包装率达到30%以上,产品质量市场抽查合格率90%以上。
1.太湖一级保护区2004年底前全部达标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