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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1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的决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1年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的决定
(甘政发[2002]7号 2002年1月28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01]65号)要求,2001年,全省各地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活动。经省政府组织验收,综合评估,嘉峪关市及兰州市城关区等IO个县(市、区)达到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标准。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省政府决定,命名嘉峪关市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城关区、临泽县、西固区、玉门市、安宁区、敦煌市、金川区、永靖县、红古区、华亭县等10个县(市、区)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具(市、区)”。并授予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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