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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2]1号)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良好的税收秩序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基础,是实现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前提条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牵动方方面面的利益,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使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落到实处。

                                     二00二年一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部署,2001年我省深入开展了整顿税收秩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税收秩序尚未根本好转。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为实现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国办发[2001]82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巩固前一阶段的整顿和规范成果
  各地要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尤其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整顿和规范工作力度,对前一阶段查出的问题要抓紧处理。尚未结案的要尽快结案,并加大查补税款(含滞纳罚金)的催缴力度,尽最大可能为国家挽回损失;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在逃罪犯,摧毁犯罪窝点;对构成涉税违法犯罪的,要按规定抓紧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掌握涉税违法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和新手法,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促进税收秩序的规范和好转。
  二、继续加大对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和伪造倒卖普通发票犯罪的打击力度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伪造、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犯罪活动。加强信息传递,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选案质量,力求在案件萌芽或案发初期及时作出反应,采取行动,预防和制止犯罪。各级税务机关心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办案的机动性和案件侦破、审理效率。针对增值税发票犯罪所固有的链条性,注重在“个案”中寻找蛛丝马迹,重点查处“案中案”、“系列案”、“连环案”,一查到底。发现伪造、倒卖普通发票线索要端掉制贩假发票窝点,对制贩假发票的犯罪行为实施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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