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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贸易合作厅、省外事办公室、贵阳海关关于整顿和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贸易合作厅、省外事办公室、
贵阳海关关于整顿和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2]17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会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贸易合作厅、省外事办公室、贵阳海关《关于整顿和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整顿和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各方对地图需求越来越大,我省地图市场发展迅速。地图产品的形式已由纸质地图向电子地图、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网上地图等各种载体形式发展,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等产品大量涌现,各种报刊、影视、广告、标牌、展览使用地图图形的频率越来越高。
  地图市场的繁荣,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在社会经济各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地图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十分突出,一些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非法编制出版地图;有的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保密地图;有的地图产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甚至出现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和版图完整,将台湾省错绘为独立国家的地图产品。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地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干扰了正常的地图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我国的形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为维护我国版图的尊严,严厉打击非法编制出版地图行为,促进我省地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整顿和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秩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一)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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