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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适应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市政府决定自2002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活动,确定张店区马尚镇乳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等12个单位作为第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基地。为了搞好创建活动,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对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认识
  推行农业标准化,是满足市场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要求,应对入世挑战,适应农产品竞争新形势的重要措施。这是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活动,对于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可以大幅度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产品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培育名牌产品,加快农业经济国际化进程,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各区县和创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农业标准化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基本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根据各区县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目标,突出畜牧、林果、蔬菜三大主导产业,科学制定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经论证定稿后,报市农业局备案。创建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控制生产过程,加强检验监测。加强生产环节的管理,重点推广农产品、林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标准化。
  (三)创新产销机制。在稳定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等中介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开拓无公害农产品、林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销售市场,逐步做到以销定产,通过签订合同和提供信息服务来组织生产,实行优质优价,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农资管理。切实做好对农药、兽药、动植物激素和肥料等生产必需投入品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严格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坚决杜绝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进入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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